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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六盘水商标注册罪严重吗?

作者:六盘水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17 08:42:29

假冒六盘水商标注册罪严重的,假冒注册商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何认定假冒商标注册罪严重不严重?

根据我国刑法第213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程度是区别假冒商标注册罪与非罪的关键,只有当行为人的情节达到一定程度才作为犯罪处理,否则则按一般的侵权行为处理。在认定情节严重时,按照《知识产权犯罪解释》第1条规定属于刑法第213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有以下几种: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超过三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超过两种以上,并且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三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超过二万元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情形。该解释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规定有: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二十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超过十五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超过两种以上,并且非法经营数额超过十五万元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超过十万元的;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形的。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非法经营数额”与“违法所得数额”在界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罪与非罪的重要作用,对两个概念的准确理解是判定“情节严重”的前提。除“非法经营数额”与“违法所得数额”以外,还有其他客观因素来决定“情节严重”。

有的人认为自己已经申请了营业执照,就不用再注册商标,这是目前对商标注册的最大误解。营业执照是在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只要在当地没有重复的就可以批准。而商标是全国统一审查,一经注册,全国都享有专用权。商标权明显更大一些。二者完全不能等价,性质也完全不同。为什么要注册商标?品牌宣传得好,可以让你的商品产生无穷的力量。

买商品就是买商标一点也不夸张。同样的商品为什么价格不同?同样是卖烤鸭为什么全聚德要贵?当然全聚德的口味是一个主要原因,但其它烤鸭店也能做出不错的烤鸭却卖不上那么高的价格,因为全聚德的商标贵,可以这么理解。你也许会说,这是因为全聚德有很久的历史,正确。那这个历史就是靠品牌来传承的。许多老字号从创立到现在有百年历史的,其经营人已经过许多变更,而让人记住的就是他的商标。消费者并不在意谁在经营管理。说商标不重要的人,那意味着他认为经营也不重要。有的人认为自己不需要商标注册。

即使你告诉他,如果他扎实做事很多年,一旦商标被抢了,他就要更换品牌,他仍然无所谓,他觉得自己都已经申请了营业执照了。这是对商标极不了解的想法。没有哪个消费者会把你公司全称记下来。比如: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知名的企业,消费者也很难记住他的全称。你可能会说,记住“伊利集团”就可以了啊。很好,如果消费者记住这个“伊利集团”或者“伊利”那就是记住你的商标了。

商标全类注册保护有没有必要?我们一般说的商标注册全类保护,指的是同一个申请人就同一个商标在现行《商标分类表》所列全部类别(目前共45个类别)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那么商标全类注册保护有没有必要?一般代理机构或者商标代理人会对企业讲这样的理由:

1、商标全类注册,才能在全国范围内独享同一个商标,别人再也不可能在任何产品上使用你的商标。

2、如果你的商标向要全部类别保护,只有两种方式,一位申请驰名商标认定;二为经行全类别注册保护。驰名商标认定的资质要求很高,而全类注册门槛很低。

3、只有经行全类注册,才能最大可能的保护你的商标权益。不让统一商标名的其他任何产品竞争在市场出现。上面的说法,对不对呢,当然,有他的道理,但其中有些观念,却并非是完全站在企业的品牌保护角度考虑,也能挺大程度是考虑的代理公司的利益。

那么商标全类注册保护有没有必要?商标注册公司介绍需要保护的情况大致分两种情况;

1、土豪企业,有钱我就是人性,我愿意花钱。这种情况,咱先不说。

2、有实力的,受公众关注程度高的企业。比如小米,海尔等,互联网时代给了其高速的发展。但因为受关注,因此被抢注的情况就很多。各种类别都有人抢注,甚至军火,肥料等类别。这种情况,企业为了维护统一的形象,有必要经行全类别注册。但商标注册建议一般的中小企业,是没有必要经行全类注册保护的。

原因如下:

1、费用高。全类注册,光商标局收取的官费就4万多。加上代理公司的代理费用等,小十万元的费用不是小数。

2、商标后期管理成本高,且没有使用的注册商标容易被撤销。商标不是注册成功后就没事了,注册成功反而是商标管理的重头戏的开始。为了维护品牌的一致性和不被近似商标稀释,需要花大量金钱和时间来进行管理,手段保护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商标撤销、商标答辩等等。同时,如果注册满3年没有实际使用,一旦有别人提出撤销申请,很容易就会被撤销掉。而全类注册的企业,除非是特大型企业,否则很难在全部类别展开实际使用经营。

3、中小企业,注册商标保护好核心类别,和辅助同业类别已经足够,一些无关的类别,比如服装企业,注册保护化肥,石油等商标类别,关系不大。就算注册成功,根据上述2的撤销等手法,很容易被别人撤销,失去商标权(老高经验,近期撤三等方式撤销注册商标的成功率非常高)。商标全类注册保护有没有必要?

综合考虑,对于选择全类注册的企业,要经过慎重考虑,权衡利弊,不要轻易被人几句全类注册的好处就迷惑。当然,全类注册的好处也显而易见,可以更大程度上增强品牌商标的凝聚力,突出商标的显著性。减少商标被同质化,商标权被稀释化的风险。建议经营者还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

商标授权又称为商标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转让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

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商标代理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商标代理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通过商标授权使用的行为,商标所有人可以保证在不放弃商标权的前提下,让他人合法使用其商标,并且可以通过商标许可方式获取更多合作机会和利益。被授权者按合同规定从事经营活动(通常是生产、销售某种产品或者提供某种服务),并向授权者支付相应的费用;同时授权者给予人员培训(作用:知识传递、技能传递、标准传递)、组织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与协助。

《商标法》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商品的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其次,对于被授权商而言,通过专业化的商标授权途径,获得一个商标的使用权,凭借该商标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形象,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较快的速度,较低的风险,使自身产品进入市场并被市场接受。

商标所有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生效时间依据合同指明的生效时间。商标代理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授权使用商标的时间,可以自行规定一段时间,到期后如需要继续合作的可以续签授权合同。

另外,对于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可以选择办理商标授权许可备案,这样可以抵抗善意第三人,让双方权益获得更好的保障。总的来说,授权他人使用商标是一种对授权双方均有好处的双赢合作,不过为预防风险建议处理好相关的法律程序及商标权保护程序,比如及时进行商标授权许可的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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